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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压实整改责任 提高巡察质效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1-16 14:15:29

  红寺堡区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区纪委、组织部、巡察办密切配合,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成果运用,着力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分三轮对15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5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对25个村和7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已完成三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的78%。共发现问题576个,完成整改569个,整改率为98.8%,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以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等制度,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制定了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形成监督整改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2批次,检查被巡察党组织9个,发现问题4条,下发1期通报督促整改。

  以约谈问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通报会,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推进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佳等问题,由区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直接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今年以来,共约谈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3人。

  以成果运用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将巡察成果运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后对30多个被巡察的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评估问效,对6个整改落实到位率低于70%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求其“回炉补课”,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倒逼整改责任落到实处。(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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