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洁红寺堡 正文

廉洁红寺堡

红寺堡:在“督”上下功夫 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04 09:43:43

  针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走读式”谈话不规范,安全预案不精准等问题,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以“督”促改,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列出任务清单,实现“督”的量化。建立“周、月、季”督查机制,对每周、每月、每季度的督查任务进行梳理,如:每周核对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每月建立各承办乡镇(科室、纪检组)问题线索分台账并进行对账,月底对措施使用情况、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检查;对办案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急救药品是否存放到位,是否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及安全规定,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结案问题线索,自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后或处分决定发出后1个月,是否成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下发整改通知,落实“督”后整改。制作《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注明整改要求和时限,并报送整改内容。截至目前,共对5个乡镇纪委、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纪检监察室进行督查,发现办案安全、问题线索管理、措施使用审批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

  印发工作通报,提升“督”的效能。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行“月月小通报、季度大通报”。月通报主要对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立案整体情况以及各承办乡镇(科室、纪检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引入上级纪委监委“四色预警”机制,对超期未办结线索重点通报,2020年12月以来,共印发月通报2期。季通报主要对上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季度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立案审查调查情况、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审查调查安全等进行通报;分析平时掌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对通报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由分管常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