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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健全机制全链条保障案件办理质量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4-16 08:59:08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集中体现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重庆市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系统观念,强化整体谋划,建立健全机制,形成从信访受理到申诉复查全链条保障案件质量的完整闭环,以系统集成的保障措施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科学谋划制定目标任务。立足现有基础,制定保障案件质量目标任务,以目标导向督促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质量办案。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案件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高质量办案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突出目标牵引。推进全链条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重质量、抓质量、强质量的理念深入人心,精品意识、求实精神、斗争勇气显著增强,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成为奋进坐标、努力方向。突出标准指引。在深化对高质量办案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明确精准认定事实和定性处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等4个高质量案件评价标准,为评价案件质量提供统一的标尺。

  全面压实审查调查责任链条。案件质量必须从源头上、过程中进行把控,推动办案部门“第一次就做好”。对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证据调取质效进一步细化规定,查清查透问题线索,高质高效突破案件,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条,确保认定事实有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坚持把实体与程序并重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重点对提高程序手续规范、事实证据认定质效进一步细化规定,在就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对照构成要件取证的同时,高度重视取证程序规范,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确保认定的案件证据都合法合规。坚持把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并重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重点对提高定性处置质效进一步细化规定,要求严字当头,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严中有温度、严中有质量,宽严相济、精准得当。

  全面压实监督制约责任链条。通过构建自我监督、职能监督、审理监督、申诉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质量问题。强化自我监督。探索建立审查调查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构建审查调查组组长主抓、副组长主管、质量内审员主审、全员共建的案件质量责任体系,特别规定审查调查组应当设立质量内审员,确保有专人负责审核案件质量,及时消除案件质量隐患。强化职能监督。探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闭环管理机制以及办案程序措施审批(备案)、服务、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监督职责,督促推动办案部门规范办案。强化审理监督。深化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的专责作用,以“不弃微末、久久为功”的执着和毅力,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财物、涉案人员等进行全方面审核把关,切实守牢案件质量“关口”。强化申诉监督。充分发挥申诉办理的再监督作用,深化落实申诉案件反向检视机制,形成案件质量管理闭环。

  全面压实贯通协同责任链条。案件办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前后贯通、内外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运转体系,构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