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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进行集中反馈意见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11-15 00:00:00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7月23日启动了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本轮巡察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加强对审计、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扶贫领域的巡察。巡察组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延伸到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和党支部巡察等方式,发现了一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一、巡察教育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

  1、政治建设方面

  执行党委会议议事制度不严格,非党委委员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党委会议表决;局党委会议纪要多次未经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核签发便正式印发;会议记录中多次出现“集体同意”“集体认为”“其他委员同意”“全体与会委员无意见”等不规范表述。

  2、思想建设方面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刻;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不全面,笔记篇幅较少;个别学校党支部、党员表述党的指导思想不完整。

  3、组织建设方面

  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有差距,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上墙制度存在抄袭、更新不及时;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不严格。

  4、作风建设方面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账务报销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账务核算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明细核算不清晰,债权债务明细核算不具体。

  5、纪律建设方面

  纪检监督职能缺失,教育局纪委无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应工作职责;部分执纪结果处理不当;问责决定执行不到位。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定中主体责任缺失,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不清;“13521”运行机制执行不严格,校级大额经费支出未向教育局作出报告,个别学校研究经费支出未召开支部会、校委会和校代会。

  7、扶贫领域方面

  辍学学生劝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控辍保学工作的“零辍学”目标还有差距;对县外贫困学生资助精准率不高,对外县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的资助依靠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实施,依据单一,识别率和精准率不高。

  8、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整改不到位,对以往《审计报告》反映有关问题未整改。

  9、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共3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二、巡察总工会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

  1、政治建设方面

  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不规范,党组成员集体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次数较少;重大财务支出等事项未进行党组会议研究,多以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没有将非公和社会组织的工会工作纳入整体规划;落实群团改革工作有差距。

  2、思想建设方面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缺失。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未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个别领导干部对新时代党的指导思想内容不清楚,表述不准确;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充分。

  3、组织建设方面

  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四个清单”建立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星级党组织创建没有创建资料。

  4、作风建设方面

  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工会对帮扶救助、医疗互助、权益维护等工会相关政策宣传面不广、力度不大。

  5、纪律建设方面

  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不扎实。没有将《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围绕加强纪律建设讲党课,党员干部未开展自学,没有学习心得体会。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副主席“一岗双责”纪实手册记录内容全部为会议内容,未记录个人履行职责情况。

  7、扶贫领域方面

  “助力脱贫富民 志愿结对帮扶活动”进展缓慢。虽然制定相关的帮扶工作方案,帮扶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与对口帮扶单位对接效果不佳,精神帮扶、生活帮扶和技能帮扶无实质性进展。

  8、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共3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三、巡察妇女联合会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

  1、政治建设方面

  党组未制定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少;落实群团改革工作不到位。

  2、思想建设方面

  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深刻,结合本职工作不够。

  3、组织建设方面

  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建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党组织星级创建无任何资料。

  4、作风建设方面

  城乡贫困“两癌”妇女救助工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和制定实施方案;农村妇女“双培”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自治区妇联《关于实施农村妇女“双培”项目的通知》要求建立“双培”人员信息库和制定培养计划。

  5、纪律建设方面

  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不扎实。将《条例》没有纳入学习计划,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围绕加强纪律建设讲党课,党员干部未开展自学,没有学习心得体会。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次数少,内容单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按照纪实规定记录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侧重于记录开会、学习内容。

  7、扶贫领域方面

  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审批没有注重“创业优先”原则,生产经营情况简介中特色产业不突出,创业意向不明确,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管不到位。

  8、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审计报告》反映有关问题未整改。

  9、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共2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四、巡察文化体育旅游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重业务、轻党建,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多以党支部扩大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学习形式单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行文不规范。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党务工作者业务生疏,党务工作整体条理不清晰,会议记录凌乱、不规范、不严谨。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党组织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中担当不够,责任心不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推动成效不明显;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文件起草出现网上下载现象。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公文处理不严肃、不规范。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7、加强对审计、督查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4-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红审报〔2016〕6号)有关问题没有整改。

  8、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

  文化扶贫在“扶志”、“扶智”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不高。

  9、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共6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五、巡察交通运输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

  1、政治建设方面

  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研究重大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研究事项过程记录不详细、形成决议表述不够清楚、“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

  2、思想建设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存在网络阵地建设管理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行文不规范;心得体会网上下载抄袭现象。

  3、组织建设方面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支部书记不知晓 “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中层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4、作风建设方面

  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学习管理不够严格,学习笔记摘录凌乱,内容缺乏系统性,重点不突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够扎实,单位内部创城氛围不浓。

  5、纪律建设方面

  财务报销资料不齐全。部分凭证中缺少发放花名册、验收清单等资料。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分管领导与分管站室签订的责任书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到位,部分站室资料不全,风险点定级不准。

  7、加强对以往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财务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红寺堡区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8、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

  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018年大部分道路路面已完成,路肩未修整;部分村道路工程未开工。

  9、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共5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针对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区委巡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要求教育局、总工会、妇联、文化体育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压力传导到岗、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具体到人。要针对反馈的问题深挖一步,下挖一层,确保每项问题都能取得实效。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通过总结反思,深挖问题本质,找准病理成因,积极探索把握解决问题的规律,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建设巩固成果、堵塞漏洞。层层落实,推动整改。党委(党组)书记要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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