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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巡 察 公 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13 00:00:00

  根据红寺堡区委统一安排,2020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区委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等6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并对新民街道7个社区和5个乡镇25个行政村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锁金银   副组长:朱万通、李震宇

  巡察对象:新民街道7个社区和5个乡镇25个行政村

  新民街道:东方社区、罗山社区、创业社区、鹏胜社区、振兴社区、绿苑社区、博大社区。

  红寺堡镇:弘德村、同原村、玉池村、中圈塘村、东源村

  太阳山镇:白塔水村、塘坊梁村、小泉村、巴庄村、买河村

  新庄集乡:白墩村、菊花台村、新集村、红川村、南源村

  大河乡:龙泉村、龙兴村、乌沙塘村、麻黄沟村、香园村

  柳泉乡:柳泉村、永新村、红塔村、豹子滩村、黄羊滩村

  信访举报电话: 17752397740

  电子邮箱:hspqxcb@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牛树军   副组长:黄培成、刘辉

  巡察对象:区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信访举报电话: 18109539705

  电子邮箱:hspqxcb@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李燕   副组长:李荣国、田兴福

  巡察对象:科学技术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信访举报电话: 17752397741

  电子邮箱:hspqxcb@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各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信访接待室、意见箱,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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