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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5 00:00:00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针对“对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理解不深”的问题。一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队伍等方面明确区委工作重心,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及时完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巡察整改阶段,支部党员集中学习2次、干部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讨学习2次,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考试1次,并及时批阅试卷,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二是根据《中共红寺堡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文件,谋划“十四五”项目41个,2021年计划新建项目7个,其中已完成可研评审4个;三是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22件26个问题、4个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和1个水专项督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自治区环保督察期间,对5件转办案和2个督办单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整改;四是针对水源地周边的医疗污水问题,已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针对“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周二集体学习制度、学习强国通报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空缺支部委员补选1名同志,将新录用的1名公务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班子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领导作用,坚决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三是严格落实“四必谈”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主任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3次,增加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全局齐抓共管的共识。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召开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围绕分管领域进行研讨,并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化解。修改完善意识形态责任书,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逐级签订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年就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开展专题研讨3次,其中整改阶段研讨1次;三是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制度,对未进行“三审三校”发布的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并报由分管领导审签;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审签制度。

  4.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部分环节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自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的专题研讨,及时督促党员提交研讨材料,确保活动常态化落实;二是对2019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对2019年支部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修订。对班子成员2019年民主生活会检视和反映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扎实逐项整改销号到位。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馈关于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和区内各单位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

  5.针对“党组织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疑难问题主动推进解决力度不够”的问题。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办理。现已将单位连续5个月未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养老金、公积金全部落实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6.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自觉,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容,对《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中党组会议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研究下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党支部会上,对2019年“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落实措施情况进行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对2020年“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进行自查、修改完善,增强责任措施的操作性,确保清单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起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发生;三是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通过自查、互查、集体审查等方式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

  7.针对“作风建设抓而不紧,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要加大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要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经常进行全面的或局部的检查,强化制度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做到有制必依,循制必严,违制必究;二是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规定的七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并完善整改销号台账。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自查,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三个月均使用同一份总结和创城工作台账所附志愿服务照片重复使用6次的问题,要求具体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在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所有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对待提交的材料,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三是完善2020年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方案措施。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遏制和杜绝损害党的形象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及相关文件进行自查。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在干部大会上反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不彻底问题,我局已与机关事务中心积极对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干部办公用房进行重新划分,并已达标。

  9.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监管职责缺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调整,并由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2019年以来所有凭证整理装订。四是2019年和2020年财务运行情况审计工作已列入审计局2021年上半年审计计划。正在整改。

  10.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做到按程序推进。严格把关,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监管工作。安排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务相关方面文件进行学习,不定时做好提醒。对指出的2笔工程款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情况说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谋划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结合单位实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填写《质效管理簿》。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支部议事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和“末位表态制”,切实做到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对党支部会研究通过的重大事项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做到过程有报告、结果有反馈。尤其在会议记录方面要实事求是,将讨论决策过程记录完整,避免后补;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进行传达学习,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已于2020年11月26日按照巡察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党课内容记录真实、规范。  

  13.针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周密”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了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按程序组织召开了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面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分局党组织,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区属驻红各单位党组织,广泛征求建议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做好准备。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敞开思想。会后加强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4.针对“运用制度管理内部事务的意识薄弱”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内设科室职责及职工干部人员分工的通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工作权限、工作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结果运用;二是制定并完善了《学习制度》《干部考勤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21项;三是制定了《党支部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局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15.针对“党务工作者选配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支部议事程序,已于2020年11月20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1名,由其担任党建工作,田彦龙同志协助。进一步规范工作记事,做到全程留痕,记载详实。               

  16.针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的问题。积极对接东方社区工作人员将瀚海明珠小区疫情期间居家监测台账、体温监测及隔离期满医学复查等资料全部复印存档备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生态环境分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邮政信箱: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燕然北路政府综合大楼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751999(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吴忠市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举报电子邮箱:hsphbfj@163.com。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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